来源:烟台新闻网|时间:2016-11-18|栏目:娱乐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9月5日,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自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在1年内已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百余件。其中,已推动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71件。 2015年7月,最高检正式授权湖北开展为期2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湖北检察机关将试点工作作为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全面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作为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持续推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底,湖北已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3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2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各1件,一批案件正在办理中。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目前,已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71件。 其中,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区林业局怠于履职案,被告区林业局怠于履行林业行政职责的行为被确定违法。此案作为湖北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并判决的案件,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