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新闻网|时间:2017-9-2|栏目:新闻
明日起,烟台将全面停收婚姻登记费,9元工本费不用交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4月1日起,将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婚姻登记费、住房转让手续费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费用均位列其中。
记者昨日从市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根据《通知》的规定,烟台将按照上级的统一规定,从明日起将全面停收婚姻登记工本费,而此之前结婚和离婚工本费均为9元。有工作人员表示,这不仅减少了百姓的花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婚姻登记工作量,是一项利民便民的措施。
虽然明日起结婚领证不用花钱了,但在婚姻登记前,新人必须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及要求准备好相关材,包括男女双方需亲自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要素才准予登记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除婚姻登记费外,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房屋转让手续费也将从明日起取消。按照以往的规定,目前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其中,新建商品住宅的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以交易一套100平米的二手房为例,买卖双方一共可以节省400元的花费。”业内人士表示,虽然钱并不多,但还是给百姓带来一定实惠,间接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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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公安部门征收的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质检部门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宗教部门的清真食品认证费;交通运输部门的船舶登记费;水利部门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质检部门征收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等;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等。
个人方面,取消或停征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其中,取消4项: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中央党校培训费等。停征2项: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